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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力旺智慧精工股份有限公司108年「現金增資公告」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

依據:本公司107年12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公告事項:

(一)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暨其他發行條件:

   1.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2,272,204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以每股新台幣32元發行,除保留發行總數1,227,22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11,044,984股由原股東每仟股認購623股優先認購,可全額或部分認購,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拼湊。股東或員工於限期內未認購繳款者或股東、員工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二)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108年1月11 日至民國108年1月23 日。

(三)現金增資基準日為:108年1月25日

(四)原股東及員工請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奉之認股繳款書至指定銀行繳款,凡未收到繳款書者,請逕向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補發認股繳款通知書並至代收股款銀行辦理認股繳款手續,逾期未繳款者,視為放棄。

(五)代收股款銀行:台灣土地銀行西屯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

(六)經董事會決議訂108年1月8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08年1月4日起至108年1月8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務請於108年1月3日下午5時00分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股票過戶事宜。

(七)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個月內配發予各股東,屆時將另行寄發領股通知書。

(八)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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