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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力旺智慧精工股份有限公司108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宜

說明: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辦理如下:

一、開會時間:一○八年六月十七日(星期一)上午九時三十分。

二、開會地點: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658號3樓319室(Rich 19大樓)。

三、股東提案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四、股東提案方式:(一)以書面方式提出。

(二)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三)股東提案以三百字為限﹝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提案內容超過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四)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五、提案受理期間:民國一○八年五月十四日至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五時前送達並敍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寄達)。

六、受理股東提案處所:新力旺智慧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660號13樓之2)。

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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